洗钱新套路:以微信二维码“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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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5 02:41

文|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郑超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

责编|马蓉蓉

辞职后,急于找工作的李响(化名)常常上网浏览招聘信息,一天,某微信群里的一条兼职招聘广告吸引了他的注意,“有微信二维码即可,时间灵活,手把手教你挣钱”。

“新工作还没找到,想先找个兼职做。”李响没有多想就添加了发布广告的人微信,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份听起来轻松省事的兼职,竟使他涉嫌洗钱犯罪。 

“躺着就能挣钱的美差”涉骗局 

李响告诉记者,添加好友后,发兼职广告的刘某便很快向他介绍了“兼职工作”具体的操作步骤。当听说要办理新的银行卡并绑定微信提供收款二维码时,李响有些疑惑。刘某跟他解释,他们跟商户有合作,这些商户产生交易是用微信二维码收钱,而每天从微信账户提现有限额,因此需要借助他人的二维码收钱、转账。

为让李响放心,刘某建议其先解除现有银行卡的绑定,再绑定新卡,这样所有走账都是在新开的账户进行,不会误将原卡里的钱转走。在听完这似乎万无一失的操作方法后,李响接受了这份轻轻松松坐等收钱的“兼职”。刘某承诺,每入账并转出一万元,李响就能得到三五十元的提成。如果一天内成功转出10万元,他就能有三五百元的收入。

第二天,李响如约跟刘某碰面,他也见到了与他一样为兼职而来的几名年轻人,其中大部分是附近一所大学的大学生。为避免引起注意,刘某特意把他们分成两组,分批进入银行办卡。

银行卡办好以后,李响等人随刘某来到了一家宾馆。大家在一个房间里排队等候,轮流去刘某所在的另一个房间“走账”。

“等了很久,才轮到我,他们不让我自己操作,把我手机和银行卡拿过去,当着我面进行收款、转账。”李响说,没想到才转了几笔,自己的微信支付账户就被冻结了。

“我不甘心,因为有的人转了很多次账户也没有被冻结。”还想继续挣钱的李响第二天又去了酒店。

与李响一样,马某也是在找工作时,无意看到“使用微信走账便可轻松拿提成”的兼职广告,于是主动联系了对方,后面的过程也跟李响的经历如出一辙。

不过,马某“走账”进行得很顺利。不到5分钟,马某就拿到了285元的报酬。临走前工作人员还贴心地将他的手机记录全部删除,并解绑了银行卡。

可就在当天晚上,马某试着用微信重新绑定自己的银行卡时,发现微信收款小程序里竟有人给他留言,称自己被诈骗了,恳求他把钱退回来。这时,马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自己做的兼职可能违法。

第二天,马某主动报了警。 

收款码被用于洗钱 

“要不是有人给我微信里留言,我都不知道自己参与了犯罪”。2019年7月4日,苏州市高新区警方接到了马某的报警。

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狮山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两天后警方兵分两路快速出击,在酒店两个房间内将19名嫌疑人当场抓获,这其中,就有第二次在现场排队的李响,这时他才明白,自己“犯事”了。

经警方审讯,嫌疑人中8人为涉案团伙成员,其余11人都是从网络上看到兼职广告找来的“兼职者”。据了解,该团伙成立仅3天就被警方查获。

据犯罪嫌疑人师某交代,他们每天在网络上随机发布兼职广告,吸引了不少“兼职者”。通过运作,“兼职者”提供的收款二维码被发至各个正在实施诈骗的微信群。仅三五分钟,便不断有受害者将钱通过这些二维码转到“兼职者”的银行卡上,再由师某等人将所得款转到指定账户。

“兼职者”每流转1万元平均可得30元至35元的提成。而作为组织者,师某团伙每流转1万元可得150元至200元的抽成。

狮山派出所中队长万超群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这个钱看似来得太容易了。”上当的很多是社会求职人员和部分在校大学生,他们被“兼职”吸引,等警察赶到才意识到自己涉嫌帮助犯罪。

警方通过“兼职者”的收款码查找发现,受害人遍布新疆、内蒙古、河南、安徽、重庆、山西、山东、辽宁、湖北、吉林、浙江等地。仅两天时间,全国相关报案记录即有40余起,涉及金额超130余万元。

“这些钱都是不同的诈骗团伙,通过不同的手段骗来,有刷单诈骗,还有贷款诈骗等。”万超群说。

万超群提醒说,微信都是实名的,不应轻易地出示给陌生人,具体派什么用途必须要在自己掌控的范围之内。“有些人觉得微信二维码又不是身份证,比起盗用身份证好像没有那么严重的后果,才会轻易把二维码提供给别人。”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刑警二中队队长张建林对于目前常见的洗钱犯罪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介绍,洗钱案中,个人银行账户或者收款码被犯罪分子利用主要有如下情形:(银行卡)卡主为挣钱自己把银行卡、U盾等放在网上卖;年轻人,包括大学生为占小便宜被兼职所骗;有办理贷款需求的人,遇到了假中介,后者以办贷款为名把卡收了,身份信息和卡就在此过程中被出售,进入了犯罪分子的手里。 

全链条打击定罪可进一步明确 

2019年8月9日,高新区警方在某酒店将洗钱团伙中师某的上家李某抓获。目前,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利用个人二维码洗钱的背后,是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上下游多个犯罪利益链条交织的“黑金”产业链。

不过,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并不容易,万超群介绍,实施诈骗的团伙,其上游团伙的主要成员人在境外,他们组织人洗钱时会称“有一笔业务要找人来做,境外的赌场里面要回款,需要他们找这些人来收钱”。

万超群说:“要打击此类犯罪就要全链条打击,所谓全链条,是说现在已经有像‘流水线’一样的,分工很明确的骗子团伙链。实施诈骗的是一个团伙,骗到钱之后,他们不直接收钱,而是通过洗钱团伙收钱,洗完钱以后,还有另外专门的团伙去取现,最后,洗钱团伙再把收到的钱跟诈骗团伙分赃。”

“尽管组织洗钱的人辩解说是‘赌场要回款’,这个案件有好几个环节都没能完善,但经过审讯,足以认定兼职组织者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万超群说。

关于此类犯罪中罪名的认定,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文华认为,对于那些把自己的二维码租借给别人自己赚些小钱的人,其是否明知“洗钱”较难认定,但“不是凭行为人自己的口头上陈述说不知道,就定不了罪。可以通过一些客观行为要素来推定,比如看他是否多次出借二维码给别人,然后收取手续费”。

“对这种行为人违法的性质,即使不能定洗钱罪,也能从治安管理法角度进行处罚。通过收取手续费的多少、次数来判断,如果不符合刑法洗钱罪的规定,也可以按照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来定罪。”王文华说。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阴建峰也认为,此类案件中,关键就在于能否认定行为人主观方面明知。“如果行为人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从事这种活动,比如,曾因从事此类活动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他还去做,主观上的明知就很明确。”阴建峰表示刑法当中的明知不仅包括“确知”,也包括“明知可能”。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都知道‘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为什么用了你的微信账号就可以一下子挣那么多钱?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超出正常人的认知状态,就可以被推定为‘明知可能’,也就是说可以被推定为认识到对方拿到你的微信收款码后,可能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阴建峰说。 

新型洗钱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复杂 

科技的快速发展让金融交易方式不断变革创新,而新型的洗钱犯罪手段也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

据多家媒体报道,辽宁大连警方破获的“深圳爱贝公司”案中,平台以“聚合支付”为幌子,向他人提供非法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涉案金额高达92亿元。浙江缙云警方破获的“凯因卡德公司”案中,银行工作人员与非法支付平台内外勾结实施犯罪。湖北汉川警方破获的“上海迪付公司”案中,平台搭建72个非法支付通道,交易金额高达131亿余元。山东烟台警方破获的非法经营案,一举铲除“抓蛋”“打字练习”等多个非法平台,关闭30余个境外赌博、私彩网站的境内资金结算通道。

针对此类利用公众个人二维码洗钱的违法犯罪活动,腾讯公司在回应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时称,已建立了产品的分级提醒能力,在保证正常用户体验的同时,通过事前初筛、事中阻拦、事后处置上报层层设防,提升对恶意交易的覆盖率和打击的准确率,一旦发现有违法交易,即针对不同的危害程度做出阶梯处罚。

腾讯安全专家提醒,非法支付结算平台离不开大量账号和虚构大量交易,对广大用户来说,要注意珍惜手中的账号,千万不要因为蝇头小利,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尤其要提醒的是,我们发现将自己的账号借给犯罪分子,会大大增加泄露个人信息和被诈骗的风险。

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非法网络支付案件15起,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540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