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充分利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涉诈“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犯罪持续开展集群打击,重点瞄准本地“卡农”“卡头”“卡商”及关联的犯罪生态链条进行全力攻坚,累计打掉犯罪团伙1795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7万余人,有力斩断涉诈“两卡”犯罪产业链,铲除黑灰产滋生土壤。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公布5起典型案例。
一、省市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打击利用商户码跑分洗钱犯罪专案集群收网行动
2024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佛山、中山、肇庆、云浮等地公安机关,对出租、出借通联工具、商户结算卡进行跑分洗钱的涉诈资金关键链条线索进行研判攻坚,深挖出一批利用机构商户码进行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经侦查,该系列团伙首先引导受害人扫描商户二维码将被骗资金转入商户,再通过商户结算卡结算涉诈资金后直接取现或以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转移涉案资金。
2024年5月至7月,省公安厅组织上述地市公安机关先后发起“铲诈19号”“铲诈25号”集群战役统一收网行动,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28人,成功斩断该涉诈资金链。
二、广州公安机关开展涉“两卡”黑灰产业链专项打击行动
2024年3月,省公安厅组织广州市公安机关发起涉“两卡”黑灰产业犯罪链条专项打击行动,大力深挖“卡头”“卡商”“卡贩”和幕后组织者。
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62人、其他处理249人。其中,抓获“卡农”773人,拓展打击“卡头”“卡商”和“两卡”犯罪衍生的黑灰产人员338人,缴获作案电话卡、银行卡、手机和电脑等一大批。
三、佛山公安机关对涉诈洗钱团伙发起统一打击行动
2024年1月,佛山市公安机关通过对省厅下发线索进行深度研判,挖掘出一涉诈洗钱团伙。该团伙组织境内犯罪嫌疑人成立洗钱“车队”,通过控制他人转账、取款等方式为境外诈骗团伙洗钱。
2024年3月,省公安厅组织佛山市公安机关发起“铲诈6号”集群战役,对该团伙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0人,其中卡头41人、车手19人,实现了对该涉诈“两卡”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四、肇庆公安机关对本地“跑分”洗钱团伙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2024年4月,省公安厅组织肇庆市公安机关开展攻坚研判,发现一利用“XX宝小荷包”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资金转移通道的本地“跑分”洗钱团伙。该团伙首先通过收购个人名下的“XX宝小荷包”来收取电诈受害事主资金,再通过支付宝转账将涉案资金转移到诈骗团伙账户。
为严厉打击该犯罪团伙,省公安厅迅速组织肇庆市公安机关发起“铲诈8号”集群战役,对该团伙开展统一收网,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5人,强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中山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POS机跑分洗钱专案集群收网行动
2024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中山市公安机关对涉诈资金线索开展研判攻坚,挖掘出一注册POS机用于洗钱跑分的团伙。该团伙“组织者”指引“商户”通过登记工商信息,在多家银行、第三方注册开通POS机和结算卡,每日通过结算卡将涉诈资金转到“组织者”提供的银行卡,再由“组织者”进行资金转移。
2024年4月,省公安厅组织中山市公安机关发起“铲诈7号”集群战役集中收网行动,对此类利用POS机跑分洗钱犯罪产业链条开展统一收网打击,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96人,彻底铲断该洗钱通道。
什么是“两卡”违法犯罪?
“两卡”违法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借、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除了个人银行账户外,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两卡”犯罪涉及罪名有哪些?
非法出租、出借、买卖“两卡”,视情节可构成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严守法律规定,不得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避免成为“两卡”犯罪帮凶。
通讯员:粤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