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高价收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近日,我市公安机关收到多则关于“高价收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公安机关经工作后发现,不法分子通过散发、张贴或夹带印有“高价收卡”、“租卡日结”字样的小广告,以高额回报诱导市民出租、出售或出借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或网络通讯账号。
廊坊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将个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号、抖音号等出租、出售或出借给他人使用,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廊坊市公安局敦促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或对公账户等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来 源:廊坊市反诈中心
编 辑:陈晓飞
原标题:《网信反诈 | 关于近期“高价收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