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股民看过来: 卓朗科技、ST易事特将被处罚,*ST富润、*ST京蓝收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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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5 14:34

2024年10月30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卓朗科技、ST易事特、*ST富润、*ST京蓝的索赔,请股民朋友关注。

卓朗科技连续多年年报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3年,卓朗科技(600225)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48,912.89万元、33,861.50万元、65,612.78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

卓朗科技未披露子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9月20日至2024年3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易事特将被处罚

2024年7月5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376)发布盘后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易事特涉嫌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822,061,666.54元、1,292,502,254.02元、972,323,881.98元、676,329,648.72元、311,257,267.03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27.78%、29.05%、16.22%、7.24%,分别虚增营业成本729,065,621.31元、1,099,634,809.76元、878,780,609.20元、559,697,875.29元、256,623,105.71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33%、31.74%、32.30%、18.99%、8.60%。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0.05%。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17,467,983.40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3.71%。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11,498,489.23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25%。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4,886,761.12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80%。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多项定期报告虚假记载,*ST富润被处罚

2024年5月17日,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70)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其中,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13.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11.11%;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69.79%。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京蓝被处罚

2023年11月21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11)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蓝科技2021年对收购中科鼎实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中科鼎实收入的预测包括以前年度项目合同额的存量收入以及2022年度新增项目的增量收入,同时适当考虑了在手订单、跟单项目转化为在手订单的可能性和行业增速等因素进行预测。其中,基于3个跟单项目预计2022年增量收入0.99亿元缺乏依据,合理性明显不足。经查,跟单项目中的“南京某场地治理项目”“海宁某填埋场治理项目”“福州某场地治理项目”无法证实真实存在,或者无法证实大概中标金额及2022年预计收入金额来源。以上3个项目共影响预测收入-0.99亿元导致计提商誉减值影响金额-2.3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49%。

京蓝科技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2,059.2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3%;2022年度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7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5%。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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