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经验
近三年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及时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激发内外合力、全院“一盘棋”效能,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树立有解思维、提升善解能力,通过“解剖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
攥指成拳
把脉民事“疑难杂症”
为有效缓解民事审判办案压力,加快办案速度,兴隆台区法院坚持从自身挖潜,不断壮大民事审判力量,在综合审判庭推行“速裁+专业化审判”工作模式,并组建起四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分别审理速裁、合同、侵权、物权、家事等类型案件,并指定其中一个团队专门办理行政案件,以解决行政案件审判力量薄弱问题。
2021年12月20日,李某前往盘锦某医院进行CT检查,检查意见为右肺尖结节灶,占位性病变可能性大,请结合临床密切随诊观察等结果。2022年2月5日,李某在业务员张某的协助下通过某保险手机APP在被告处投保了《某某医疗保险》。投保时双方签订了《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李某在健康告知部分“全部为否”打勾确认。2022年3月14日,李某前往盘锦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93381.91元,通过医保报销35524.48元,尚余57857.43元未予报销。出院后,李某向张某提起理赔申请,申请理赔金额为35077.75元。5月6日,张某向李某出具理赔通知书,理赔结果为不予赔付,李某理赔无果后,将张某诉至法院。
本案的焦点在于投保人带病投保是否属于保险人未尽到说明义务“免除责任条款”,兴隆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二级法官谭秋月告诉记者,“投保人应对自身身体状况如实告知,投保人在投保人和被保人处签名,足以证明其已经知晓和认可被询问的内容。但投保人隐瞒了带病投保的事实,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与其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对原告李某的诉求不予支持。
工作中,兴隆台区法院强化一个“专”字,不断提升民事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
2022年1月25日,金某车辆停放在某小区某号楼楼下时,被楼上滚落的冰溜子砸坏,造成金某车辆受损。经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兴隆派出所查明,某号楼业主张某家在六楼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因漏水形成冰溜子,天气转暖后冰溜子从六楼滚落,将楼下金某停放的车辆砸坏。事故发生后,金某维修车辆花费11200元。事故发生后,金某将张某和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兴隆台区法院,要求其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兴隆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常林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张某作为热水器的所有人,应对其负有安全管理、维护的义务,且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应对金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冰溜子是从六楼楼顶滚落,小区屋顶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公司应对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干预或者排除,因此物业公司应该对金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审判时,常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条阐释给当事人,物业公司也表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被告张某及某物业公司各承担50%的责任,分别赔偿金某车辆维修费5600元。
“我们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类型涵盖物业案件和金融案件两大类,之所以将这两类案件拿出来,是为了深入贯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特别是在涉金融、涉企案件审理上,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为民事审判工作‘提速’。”兴隆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丹丹向记者介绍道。
靶向发力
“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解民忧。兴隆台区法院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主动融入区域社会综合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立足法律服务、诉讼服务两大功能定位,通过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寻求百姓所需的“最优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地化解。
2020年年底,张某等5名外来务工人员受雇于兴隆台区某装修设计室,为经营者王某提供劳务,然而王某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张某等人的劳务费一直未得到结算,四处讨薪无果的张某等人被迫寻找司法途径维权,将王某诉至兴隆台区法院。
立案庭庭长谷峰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外来务工人员按时足额获得劳务报酬,决定尽快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民工实现合法权益。
谷峰在与王某沟通时,充分表达了对企业经营者难处的理解,法院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但法院也要保护务工者权益。
从各自立场出发,讲法理、释情理、析利弊,谷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王某理解了“农民工兄弟”生活的不易,与5名原告就劳务费支付的形式和时间达成了和解协议。
摸清群众“需求点”,找准工作的“着力点”。针对类似的群体性欠薪案件,兴隆台区法院以矛盾纠纷化解为“上上策”,最大限度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安“薪”过年,减轻讨薪人员的诉讼负担。
坚持先行先试,兴隆台区法院积极引入“示范裁判+调解”模式,让类案进入审理“快车道”,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率。通过选取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议点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为示范案件,先行审理、先行调解或先行判决,用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指导调解,化解同类矛盾纠纷,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民生小事,一头连接着社会的安全指数,一头连接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今年4月,刘某与岳某约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平分共同积蓄,按照离婚协议条款岳某需支付刘某7.5万元,但离婚后岳某只支付刘某2万元,剩余5.5万元以各种理由不支付,刘某无奈诉至兴隆台区法院。
法律有尺度,法律也有温度。受理该案件后,谷峰秉承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积极沟通,深入了解矛盾焦点。
“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后,你即将面临着败诉且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届时输了官司的同时还要承担诉讼费。”
“你们的婚姻关系虽然终止,但曾经的家人还是以和为贵。”
在谷峰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打开心结,刘某自愿放弃2万元的诉讼请求,岳某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即时履行了3.5万元给付义务。“其实,我也不是非要这笔钱,但是心里窝着一把火,好在法官的开解让我清醒了过来。”刘某感慨地说。
谷峰告诉记者,很多案件的双方在庭审过程中有激烈的对抗情绪,但对案件实质问题并无太大争议,只是“情绪”没有宣泄口,反而增大了彼此间的矛盾。“为双方考虑,安抚双方情绪,在相对平和的环境下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案件办理成功的关键。”
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便捷、高效、亲和的作用,主动融入区域社会综合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兴隆台区法院用心听民声、用情惠民生、用力护民安。
原标题:《非常之力强本领 苦练内功砺尖兵——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夯实基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