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绸都杯”全国城市围棋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围棋协会
二、支持单位:
四川省围棋协会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南充市体育运动中心
南充市围棋协会
四、协办单位:
南充绸都棋院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
2024年11 月4日至 11月7日
六、比赛地点:
南充市北湖宾馆
七、比赛项目:
团体赛
八、参赛单位:
邀请全国友好城市和特邀代表队参赛。
九、参赛办法:
(一)每队由1名领队,5名参赛棋手组成;每队每轮上场队员5名,领队可作替补队员。
(二)参赛棋手要求达到业余5段及以上水平须持有中国围棋协会监制的业余段位证书,仅限大陆棋手参赛。
(三)男子职业三段及以下棋手可以参赛,女子职业棋手不受段位限制。
(四)每轮每队不得超过2名男子职业棋手或业余7段及以上棋手上场。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临场定台制,上场5人。每场比赛前20分钟各领队将本队参赛队员名单报裁判组,开赛前未上报,则按上轮出场队员同台次出场安排比赛。
(三)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根据报名队数最终确定。
(四)比赛用时:每方45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超时判负。
(五)比赛具体细则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另行公布。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录前十二名,颁发证书和奖金(税前)。
冠军30000 元、亚军15000 元、季军8000 元、第4名6000 元、
第5名5000 元、第6名4000 元、第7-8名各2000 元、第9-12名各1000 元。
(二)设个人全胜奖:500元/人。
(三)业余段位的授予:
1、团体成绩前六名队伍中个人成绩第一名授予业余7段(顺延到前6名);团体成绩前十二名队伍中个人成绩第二、三、四名授予业余6段(顺延到前16名)。
团体成绩前十二名队伍中45岁以上个人成绩第一名授予业余7段(顺延到前6名);团体成绩前十六名队伍中45岁以上个人成绩第二名授予业余6段(顺延到前16名)。
2、个人成绩排名比较积分、对手分、所在队团体名次、从第一台依次比较胜局数。
3、授予业余段位的名次和顺延仅限业余棋手的排名。
4、段位资格审核、证书颁发按照《中国围棋业余等级制及管理办法》执行。
(四)比赛成绩不与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挂钩。
(五)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要求的开幕式、颁奖仪式等正式活动,否则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奖金、禁赛等处罚措施。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传至南充市围棋协会(电话微信同号:13990839125冷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冷月:13990839125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4日14:00-19:00(可电话确认)南充市北湖宾馆。
十三、参赛费用:
(一)每队缴纳赛事服务费和食宿费3600元,不足部分大会负担。
(二)参赛队(按6人)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超编人员每人收费1000元。各队领队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以便安排,提前到达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三)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参赛队自行购买保险,因未购买保险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
十四、裁判和争议解决:
(一)裁判长由中国围棋协会选派,副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仲裁由承办方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从一级以上裁判员抽调。
(二)比赛期间如对裁判(包括裁判长、副裁判长)在比赛中所作的裁决提出申诉,应在该轮比赛结束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交与比赛组委会处置。
(三)与本赛事有关的一切非裁判类争议提交中国围棋协会争议解决组解决。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