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两万元!补贴细则来了!快看看你能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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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14:15

✅《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燃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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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实施细则标准予以补贴。已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按本实施细则标准予以补贴,无需重复申请。

补贴对象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发布之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申请的主体是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新车并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应介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实施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之间提交补贴申请。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受理。

手机端可通过服务机构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申请填报信息和所需附件包括: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二)审核

市商务委收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涉及本市的旧车回收和注销、新车购买和注册登记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属于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的,予以审核通过;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或者无法辨识的,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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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本市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工作的通知》(沪商市场〔2024〕159号)同时废止。

燃油车

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个人消费者购买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以下简称“旧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2万元购车补贴。

符合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条件,按照《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3号)已申领一次性定额补贴的,不可重复申领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个人名下的符合规定的燃油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本人名下的符合规定的燃油小客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应当取得本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有效的本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

汽车排放标准是指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352系列标准)等新生产汽车排放标准;车辆的排放标准以机动车环保网公众查询平台或随申办新车助手查询结果为准。

补贴对象

(一)个人消费者信用状况良好,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相关失信记录。

(二)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名下的旧车,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本人名下未作为旧车申请享受过本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

(三)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的沪牌旧车,报废日期应介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沪牌旧车的,转让日期应介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四)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须符合国六b的排放标准,购买日期应介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五)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应当于补贴申请截止日期前在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已申领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相关补贴的,自新车注册登记日期起一年内,不得将新车使用性质变更为营运属性。

实施流程

(一)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相关信息,向市商务委提出购车补贴申请,签署《补贴申请承诺书》。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清晰,或者无法辨识的,市商务委通知申请人补正信息。申请人可以按照信息补正要求,在本实施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

已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按本实施细则标准予以补贴,无需重复申请。

(二)审核

市商务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属于本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的,予以审核通过。经比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通过:

1.申请人提交的本人身份信息与在汽车销售企业登记的个人信息,以及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新车的个人信息、报废或转让旧车的个人信息不一致;

2.申请人未在本实施细则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者转让旧车;旧车转让后又转回本市的车辆产权人名下的;报废车辆未完成报废注销手续的;

3.申请人持有的旧车不符合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申请人已使用该旧车享受过本市其他汽车补贴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旧换新购买燃油车和纯电新能源车补贴、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等;

4.申请人未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购买新车,或新车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六b的;

5.申请人购买的新车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以外用途;在补贴申请期间,新购车辆的使用性质转为营运属性、车辆已不在申请人本人名下的;

6.申请人符合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条件,按照《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规〔2024〕13号),已申领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

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异议复核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实施细则明确的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前,由本人前往指定地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市商务委确认收齐相关材料后,在15个自然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异议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

温馨提示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上海市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4〕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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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

具体情况如下

购买家电产品

最高补贴2000元

家电产品方面,对购买冰箱、洗衣机等8类1级能效产品,按售价20%予以补贴,2级能效产品按照售价的15%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对购买符合要求的沙发、床垫等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按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消费者可通过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三种方式各补贴1次,每次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刘敏表示,第一,关于本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市民群众需领取家电品类券进行补贴;第二,关于本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在国家补贴家电产品基础上,本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

具体流程

领取家电品类券:消费者登录遴选的支付机构,在补贴活动页面分别领取8类家电品类券至App卡包(以下简称“品类券”),每类“品类券”(包含一、二级能效折扣券各1张)。已在其它省市领取同一类“品类券”的消费者,不能在本市重复领取。

核销家电品类券:消费者在领取“品类券”的支付机构App,1券1品类逐笔核销,在订单支付时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每类“品类券”只能核销1张折扣券(一级或二级)。“品类券”核销后,消费者当天撤销订单当日退券,次日以后退货隔日退券。

家电品类券有效期:“品类券”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7天内,到期自动失效,在补贴活动有效期内可再次领取。

补贴范围:本市对家电类、家装建材类、家具类及适老化产品进行补贴。其中,家电类产品有16类,家装建材类产品有15类,家具类产品有6类,适老化产品有15类。

补贴流程:消费者购买本市补贴范围内家电、家装建材、家具类和适老化产品时,可通过遴选的支付机构各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如发生退货,当天撤销订单当日恢复补贴资格,次日以后退货补贴资格隔日恢复。

据新闻坊报道,市民邓女士想要购买一台扫地机器人,工作人员现场为她计算了补贴后的价格,建议7日活动开始后再来购买,价格要优惠将近千元。

祝峰军 奉贤天猫优品电器店工作人员:

这款水箱版我们卖4999元,政府节能补贴15%,算下来是4250元,还可以参加双节活动,估计可降到4100元左右。

旧房装修、厨卫改造、适老化产品

也能享受以旧换新消费补贴

家装行业的旧房装修、厨卫改造中所需物品和材料的购置,首次纳入到补贴范围。

据悉,市住建委会同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调研了本市家装行业的主要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市民在房屋装修和厨卫改造过程中,物品和材料的购买需求,梳理家装行业符合国家和地方补贴政策要求的15大类产品。

主要包括

涂料、瓷砖、地板、木(移)门、成品窗、淋浴房、吊顶、防盗门、水槽、龙头花洒(含淋浴柱)、坐便器(含智能盖)、台盆(立柜)、镜面柜、浴缸、水管理系统等。

上述15大类产品包含国内外多个知名品牌,基本涵盖了市民房屋装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物品。在参与企业的类型方面,将主要包括家装品牌门店、专业卖场和产品品牌直营店等。

适老化产品以旧换新补贴

不限年龄、不限户籍

这次补贴的对象是所有的个人消费者,不限年龄,不限户籍,“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鼓励子女为长辈购买适老化产品”,纳入补贴范围的共有20个品种的适老化产品。

其中5个品种,包括“语音手势控制电视机”“语音手势控制洗衣机”“语音手势控制吸油烟机”“自动断电防干烧功能热水器”“自动断电防干烧家用灶具”,已包含在按照国家政策补贴的八大类产品中,按照国家政策实施补贴,即一级能耗产品补贴20%,二级能耗产品补贴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以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其余15个品种,包括“烟雾、燃气、水浸报警器”“智能摄像头”“智能视频门锁”“智能呼叫器”“防跌倒看护系统”“护理功能床”“功能床垫”“助起沙发”“功能餐桌”“功能助起坐便器”“扶手”“淋浴凳”“坐式淋浴器”“步入式浴缸”“感应灯和声控灯”等,按照本市政策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15%,每单补贴不超过2000元。

补贴将分两批逐步启动

上海将重点围绕汽车、家电、家装、家居和适老化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抓好"中秋""国庆""双十一"等时间节点,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这次国家和本市的家电活动补贴自9月7日实施,其他产品品类补贴将于9月15日之前实施,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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