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日薪三百做兼职,竟成洗钱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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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4 08:50

4月6日,小美在某求职招聘公众号上看到一则招聘“宁波某商场采购员”的兼职广告,工作要求挺简单,只需要前往商场帮忙“代购”一些化妆品、护肤品,就能拿到日薪300元的报酬,还包早午餐。看着这些“诱人”的条件,小美立即根据招聘广告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添加对方为好友。

随后,一名自称是“周经理”的男子告诉小美,他们是一家“代购”公司,主打替客户跑腿购物。小美只需要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然后去银行取现金,再按要求到商场采购就行。“采购款”会事先打到她账户上,全程会有工作人员“张经理”带教。

次日一早,小美按约定与“张经理”碰了面。对方表示,“采购款”已打到了她的银行账户上,小美一查果然有资金入账,就放松了警惕。随后,两人来到银行取款,通过柜台和ATM机,共提现15万元。

当小美将“采购款”取现交给“张经理”后,对方“大方”地给了她1500元,远高于之前约定的日薪。之后,对方以“今日缺货”为由,让她先回去等下一次“采购”通知。

结果,小美没等到“张经理”的通知,却等来了办案民警。

一听自己涉嫌“洗钱”,小美怎么也不敢相信。直到民警解释清楚后,她才知道自己无意间掉入了陷阱,成了不法分子的“工具人”。

原来,近年来,在公安机关大力普法宣传下,传统的租借“两卡”行为日渐减少,于是,犯罪分子不断更迭“洗钱”方式,利用代购的名义进行掩饰伪装,雇人实施大额取现。

近段时间,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反诈中心就发现辖区发生多起异常取现行为,且均涉及大学生。经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有人通过“高校兼职群”发布招聘商场采购员的虚假兼职信息,以日结可观的报酬为幌子,实则诱骗着急找工作的大学生提供银行卡、身份证,进行“跑分洗钱”。

“这些不法分子套路很深,在发布兼职广告时,还像模像样地提醒大学生称‘让你交钱的都是骗子’。其实,这种反常给钱的行为,更可疑。”鄞州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鄞州公安分局对“小美”等3名提供“两卡”信息给犯罪分子“洗钱”的大学生,处以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对“张经理”等涉诈人员,警方正在抓捕中,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

警方提醒,不要轻信高额报酬的兼职,这很可能令你陷入“洗钱”陷阱或者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也不要随意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