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维护正常招生入学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准格尔旗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幼儿园划片招生实施方案。
一、幼儿园小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设置
(一)拟在薛家湾、沙圪堵地区就读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4年4月15日前出生。
(二)拟在大路新区和其他基层地区学校就读的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14年9月1日前出生。
(三)全旗幼儿园小班的入园年龄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入学信息登记
(一)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待定)
(二)信息登记方式:
1. 关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点选“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信息登记”,通过电脑填写入学信息。
2. 信息登记网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适时发布。
3. 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毕后家长要认真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纸质入学信息登记表,该纸质表家长留存,除自愿入学申请外,不需要上交给班主任或其他部门。
4. 信息填写说明:网上信息采集开始前发布。
三、自愿入学申请
(一)申请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要求提出自愿入学申请。
1. 可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或残疾人子女,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园)就读。
2.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现役军人、烈士、获得重大立功表彰人员子女,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园)就读。
3. 孤儿,可自愿申请到监护人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园)就读。
4. 准格尔旗正式教职工子女,可自愿申请到父母任职学校的就近学校(园)或居住地对应招生学校(园)就读。
5. 同一家庭多个子女,新入学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到与其哥哥或姐姐同一学校(园)就读。(已经是毕业年级的不允许申请;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外,跨学段的不允许申请)
6. 薛家湾镇区居住的准格尔旗户籍蒙古族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准民小纯蒙语班、准民小加授蒙语班、准民幼、薛民幼就读。
7. 薛家湾镇区居住的蒙古族(不限户籍)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民小的纯蒙语班就读,中途不得调班,不得同城转学。
8. 沙圪堵镇区居住的准格尔旗户籍蒙古族幼儿,可自愿申请到沙民幼就读。
9. 蒙古族学生(不限户籍),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纯蒙语班、蒙古族学校加授蒙语班、蒙古族学校初中部就读。
10. 薛家湾镇区小学和东部基层地区小学(五家尧小学、柴登希望小学、布尔陶亥民族小学、大路一小、玻璃圪旦小学、魏家峁小学)毕业的准格尔旗户籍的蒙古族学生,只能自愿申请到准民中加授蒙语班就读。其他地区小学毕业的准格尔旗户籍的蒙古族学生,可自愿申请到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加授蒙语班就读。
11. 魏家峁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准二中就读。
12. 玻璃圪旦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准九中就读。
13. 羊市塔希望小学、暖水小学、准格尔召小学、纳日松小学、纳林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到准七中就读。
14.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居住地就近学校就读。
15. 准格尔旗援鄂医护人员子女,可自愿申请到就近学校就读。
(二)申请时间:(待定)
(三)申请地点: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
(四)携带资料:
1. 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2. 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本、残疾证。
3. 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教育优待证明”,教育优待证明表到所在单位领取。
4. 孤儿,需监护人提供监护人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孤儿证。
5. 教师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和旗教体局人事股出具的教师证明。
6. 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和哥哥或姐姐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7. 蒙古族学生,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和孩子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8. 魏家峁小学、玻璃圪旦小学、羊市塔希望小学、暖水小学、准格尔召小学、纳日松小学、纳林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和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9.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需提供全家户口本和扶贫手册。
10. 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手续。
(五)其他说明:
1. 学生家长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出自愿申请,过期不候。
2. 凡未提出申请的,仍按原登记信息划片分配入学。
3. 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学生携带残疾证、户口本到准格尔旗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联系人:黄校长(13514773838)张校长(13500671919)
四、信息审核
(一)审核方式:线上或线下集中审核
(二)审核部门:公安局、房管局、不动产管理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国土局、残联、民政局、各居委社区(村委)、基层学校、教体局等成员单位
(三)审核时间:待定
(四)审核说明:
1.各居委社区对辖区住户的居住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2.公安部门对学生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3.房管局、不动产管理中心、拆迁办、移民办、棚改办对自购/自建房住户信息进行复审。
4.残联、民政局对残疾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进行信息审核。
5.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由各招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信息审核。
6.教体局负责对自愿申请就读学校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五、信息审核结果公布
(一)各部门对所有学生的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系统按学位设置规则自动生成学位类型。
(二)系统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信息审核结果(学位类型、居住地、自愿申请就读学校等)推送给家长,请家长注意及时查看。
(三)信息审核结果公布时间:待定
(四)如家长对审核结果有疑异,可于规定时间(待定)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申请复核,过期不候。
六、入学学位类别设置
(一)学位1:
户籍: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住宅、商住、公寓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非网签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法院判决书、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二)学位2:
户籍:非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住宅、商住、公寓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非网签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证明、待业青年房证明、拆迁安置房证明、矿区移民安置房证明、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明、自建房审批证明、法院判决书、廉租房合同、公租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三)学位3:
户籍: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车库、商业、储藏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四)学位4:
户籍:非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自购(自建)房
房产性质:车库、商业、储藏
产权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
学生与产权人关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本人
(五)学位5:
户籍: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租房
(六)学位6:
户籍:非准格尔旗
居住性质:租房
特别说明:
1.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不设学位。
2.提供“自建房审批证明”的,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必须一致。
3.提供车库、商业、储藏用房的,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必须在该住所居住。
七、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见附件。
八、各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入学信息采集人数、学校毕业班级人数、师资配备情况、空余教室情况等因素,结合片区生源分布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均衡生源为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学校的招收班级数和招生人数,待信息审核结束后适时发布。
九、划片分配办法
(一)中小学新生:
1. 学位类别1—5的学生分配:
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内学生,按其学位类别1—5依次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将启用电脑随机配位方式进行摇号分配,每一学位分配顺序按房产性质先后排序进行,摇中的学生分配到对应招生学校就读,未摇中的和后续学位类型学生将通过二次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2. 学位类别6的学生分配:
按其居住地相对就近,通过电脑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其中薛家湾镇区学校容纳不下的学位类别6的学生将分配到玻璃圪旦小学、大路新区学校就读。
3. 电脑随机配位全程将通过准格尔电视台或网络直播,具体摇号有关事宜将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及时发布。
4. 入学地是基层学校的,入学信息审核确认后,视为该生分配到拟就读学校。
5. 足球特长生招生办法:
(1)准格尔旗民族中学、准格尔旗第三中学各计划招收足球特长生35名(男:18人,女17人)。
(2)准格尔旗民族小学、薛家湾第三小学、薛家湾第四小学、薛家湾第七小学面向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幼儿园(薛家湾友谊幼儿园、薛家湾第十幼儿园、薛家湾第十一幼儿园)各招收8名足球特长生。
(3)足球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教体局体育管理办公室指导、监督,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选送名单经审定后,由教体局体育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至划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幼儿园小班新生:
1. 各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内幼儿,按其学位类别1—5依次分配,当某一学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人数时,将启用电脑随机配位方式进行摇号分配,摇中的幼儿分配到对应招生幼儿园就读,未摇中的和后续学位类型幼儿将通过二次摇号或指定分配到班容量相对较小的幼儿园就读。
2. 薛镇地区学位6的幼儿,按居住地分配到相对就近的注册民办幼儿园就读。
3. 沙镇地区学位6的幼儿,分配到沙三幼就读。
4. 自愿申请到准民幼、薛民幼就读的幼儿,如申请人数超过了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按照学位类别先后顺序,分配到两所民族幼儿园就读。
5. 电脑随机配位全程将通过准格尔电视台或网络直播,具体摇号有关事宜将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及时发布。
十、新生分配结果公示
(一)2020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公布全旗新生划片分配结果。
1.新生划片分配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2.学生家长也可自行登录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zgeqjyty)查询分配结果。
(二)分配结果公示后,如有疑异,学生家长于规定时间(待定)到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办公室(地址:薛家湾第十小学)书面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将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一、新生报到入学要求
(一) 新生报到时间:待定
(二)报到地点:分配的就读学校
(三)报到须知:报到时学生家长必须签字确认,凡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该生入学(园)资格。
十二、阳光分班
(一)阳光分班时间:待定
新生分班统一使用市教育体育局“阳光分班”系统进行,具体的阳光分班操作由各学校按市、旗两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阳光分班前,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组建“班级教学组”,提前录入“阳光分班”系统,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将“班级教学组”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三)严禁各学校在组建新生班级时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阳光分班”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阳光分班过程要求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分班过程全程录像。
(五)阳光分班只进行一次,凡不参加“阳光分班”的学生,造成不能享受分招指标、不能注册全国学籍等事宜,责任自负。
(六)幼儿园小班新生不统一阳光分班,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分班。
十三、正式上课
正式上课时间(待定)。
十四、工作监督
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0477—3973290
0477—3970106
十五、信息公布和查询方式
(一)鄂尔多斯教育在线:
(二)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
zgeqjyty
(三)待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后,将在准格尔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zgeqjyty)适时发布我旗入学新生具体信息采集时间、信息采集网址、自愿入学申请时间、划片分配结果查询时间、摇号时间、阳光分班时间、正式开学时间等,其它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也将及时发布到该微信公众平台,敬请关注。
十六、其他未尽事
由准格尔旗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十七、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附件:《薛家湾、沙圪堵、大路地区各学校招生服务片区》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
责编:武 飞 编辑:李寒冰来源: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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